某市的一位居民张女士,在公厕里发现了一个被遗弃的婴儿。由于是老式公厕,每个蹲位都对应着一个深深的便池。她发现这个浑身是血的男婴头朝下,脚朝上躺在便池底部,头部卡在转角处,两只胖乎乎的小脚还在不停地动着,惊吓之下,她迅速报警。救援人员很快赶到现场。经过查看,迅速设计好了营救方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救援,男婴成功获救。守候在一旁的医护人员赶紧对孩子进行了初步清理。医生说,孩子大约有6斤重,估计刚生下来两个小时左右,被救起来的时候,呼吸和心跳都挺正常。除了患有肺炎外,没有其他疾病。
张女士非常困惑,这位孩子的母亲怎么就那么狠心,这样的行为就没有法律来管吗?遗弃婴儿的行为究竟如何处罚呢?
孩子是父母最大的财富,但是生活中也会有个别父母,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将孩子丢弃。家人狠心丢弃婴儿多是出于婴儿有严重的先天性疾病、需要昂贵的治疗费用等客观因素,也有各种各样特殊的情况。但是丢弃自己的孩子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孩子的亲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法律还规定,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则不仅是不愿履行抚养义务,而是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生存权,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
遗弃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则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积极追求死亡的结果。例如,将婴儿放置于行人较多的场合或者住户的家门口,说明行为人希望婴儿得到救助或者有人抚养婴儿,此行为只能认定为遗弃罪;如果将婴儿放置于其几乎不可能存活的场合,如山间、河边,说明其有剥夺婴儿生命的故意,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故事中遗失婴儿的行为就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丢弃人如果被找出,是应当追究相关的责任的。而且其将孩子丢弃在便池里的行为,表现了其主观的故意,甚至可以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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