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冯的妻子在某医院产下一名男婴。产后第三天,孩子被护士抱出去洗澡,在送回来的时候,细心的母亲发现孩子的皮肤颜色深了些、脑型也不太对,就问正在给小孩换尿布的护士孩子是不是抱错了。护士回答说:“肯定不会的,我们天天给小孩洗澡,怎么会错呢?”由于孩子刚出生不久,模样都差不多,母亲也就没再说什么。
但是3个月后,孩子患了支气管炎,被送到医院急诊。在进行血型化验时,孩子的母亲惊讶地发现其“儿子”的血型与父母不符且不符合遗传学规律。百般疑惑的小冯夫妇于是申请进行了亲子鉴定,公安部门的DNA(脱氧核糖核酸)检验结论也证实孩子的确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
小冯夫妇非常气愤,认为医院的管理失误是造成孩子错抱的根本原因,他们急切希望找到自己的亲生孩子,并且希望为自己遭受的巨大损失讨回一个公道,那么他们应该如何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呢?
现在孩子一般都是在医院出生的,但是,因为医院的管理失误,孩子被抱错的事情却时有发生。虽然错抱孩子并不会给婴儿造成直接的人身损害,也不会给双方家庭造成很大的直接经济损失,但是它常常给错抱的婴儿和他们的亲人造成精神上的巨大损害。这样的事情常常会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心理负担,有的甚至会导致夫妻信任危机和巨大的家庭矛盾,当然最大的遗憾则是被迫和亲生的孩子分开,忍受心理上的煎熬。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医院作为特殊的经营者,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错抱孩子的原因如果是医院的过错造成的,医疗机构就应该承担起全部法律责任。
在确定医院责任后,具体的赔偿项目一般会包括以下几项:
1.鉴定费用,以及为进行亲子鉴定的误工费、交通费用。
2.寻找亲生子女的费用。
3.侵害亲子权、姓名权等权利的精神抚慰金。
另外,还可请求赔偿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费用。
其中精神损害的赔偿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即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因此,小冯夫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对自己的合法权利进行维权,向医院要求应有的赔偿,如果协调不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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