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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危险驾驶罪不局限于驾驶人身份,明知对方饮酒同意对方驾驶自己控制下的车辆,应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01
今天来讨论一个危险驾驶罪中的不作为共同犯罪问题。
用白话说就是,当醉酒的人要驾驶你的汽车时,你没有阻拦,你构成犯罪吗?
大家都知道车辆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的,即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02
谁能犯危险驾驶罪?让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司机。
危险驾驶,至少得驾驶吧?
绝大多数的刑事犯罪,都需要有“行为”,要构成抢劫罪,需要有抢劫行为,诈骗罪需要有诈骗行为等等。
03
情形一:积极地鼓励或指示行为
在明知他人已经饮酒的情况下,仍主动提供车辆供其驾驶或者教唆他人驾驶。比如言语中存在“喝着点没事,放心开吧”“你酒量好,根本不醉,开车没问题”“就这点距离,你开就行,不会被发现的”
04
情形二:消极的不作为行为
在明知他人已经饮酒的情况下,对方提出驾驶自己的车辆后,自己没有明确拒绝的。
比如饮酒后,你已经意识到自己无法驾驶了,但是朋友自告奋勇,表示自己驾驶没问题,坚持要开车送你回去的。或者朋友醉酒后来找你借车,你不好意思拒绝的。
虽然没有主动劝其开车,但是放任了危险的发生。
车辆属于危险物,由于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于车辆的法定管理义务,没有拒绝,就属于犯罪。
所以除了牢记饮酒自己开车外,对于朋友饮酒之后也要坚持拒绝对方开自己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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