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后未对伤者进行抢救致使伤者死亡,但是在较短时间到公安机关投案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张某交通肇事案
【裁判要旨】: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虽未对伤者进行抢救,驾车逃离现场,致使伤者死亡,但是在肇事后即到公安机关投案,因而,行为人虽然客观上逃避了法定的救助义务,但在主观上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该逃离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案例文号】:(2005)大刑初字第165号
2、交通肇事后怕被打而弃车藏匿不构成逃逸——邹顺兵交通肇事案
【裁判要旨】:
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属于逃逸,若其离开事故现场的目的是不让受害者家属殴打,其主观故意不是为逃避法律追究,故不构成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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