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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消费纠纷 >> 产品责任

产品存在缺陷,但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系消费者过错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日期:2023-12-10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产品存在缺陷,但造成损害的主要原因系消费者过错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案件:任某霞、李某发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案

案号:(2020)冀民申2179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被申请人生产的涉案车辆存在缺陷,但造成涉案事故的主要原因系李某月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逆行,申请人无充分的证据证实李某月的死亡与被申请人所生产的车辆的缺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不符合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故此,二审法院未支持申请人主张惩罚性赔偿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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