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权拒签空白劳动合同
基本案情
陈某于2021年3月入职某广告公司从事广告张贴、安装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周上六休一和工资标准等。广告公司向陈某提供空白劳动合同,陈某拒绝签订。2021年12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广告公司支付2021年4月至11月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4842元,仲裁裁决予以支持。广告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签订未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基本内容的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双方因此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广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评析
书面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凭证。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双向、互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空白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合同应当协商确定的内容,不仅起不到劳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作用,还可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空白劳动合同模板的行为,不足以证明其履行了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者有权拒绝签订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一审:吴中法院;二审:苏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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