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家庭父母离婚,如何确定抚养权归属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尹泽,本文仅供学习交流,如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因夫妻离婚带来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审理中的难点。以前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离婚时“争抢孩子”屡见不鲜。现在,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二胎家庭越来越多,离婚时孩子是否也该“平均分配”呢?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于2008年11月登记结婚。2009年5月生育儿子张某明,2011年7月生育女儿张某文。近年来,夫妻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2019年7月开始两地分居,两个小孩随张某在外地上学,后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在庭审中,双方子女均到庭陈述将来抚养意愿,张某明要求随父亲张某生活,张某文也要求随父亲生活,同时希望与哥哥一起生活。
启东法院认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被告双方近年来经常为琐事争吵,2019年7月开始分居至今,现双方均同意离婚,已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王某要求离婚的诉请,法院予以准许。
由于双方两个婚生孩子均表示随张某生活,王某表示尊重两个孩子意愿。审判法官结合两个孩子目前上学生活及王某工作情况,认为张某抚养子女更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故判决张某明、张某文均随张某生活,王某依法享有两个孩子的探视权。
【以案说典】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放开,很多家庭生育多名子女。在父母离婚时如何确定多名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已成为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新问题。
在离婚案件审理中,法官对于抚养权归属的判断,始终是从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抚养子女的个人意愿、子女长期稳定的生活环境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对于满八周岁的子女亦应了解并尊重该子女的个人意见,才能最终确定子女由谁抚养更为合适。对于多名子女的抚养权,也并非简单机械地平均分配,还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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