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合同纠纷律师 >> 违约责任

未保价的贵重物品快递遗失怎么赔

日期:2022-05-06 来源:- 作者:- 阅读:48次 [字体: ] 背景色:        

未保价的贵重物品快递遗失怎么赔

王先生为了庆祝身在异地的女朋友赵女士的生日,特意从网店购买了一款价值3万多元的女士手表,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给赵女士。因系网上下的订单,当时快递员取件后并未向王先生出具纸质运单,也没有询问王先生所寄物品的名称,是否需要保价。后因赵女士迟迟未能收到货,王先生联系快递公司,方知由于王先生邮寄的快递件比较小,在运送途中不慎丢失。王先生要求快递公司赔偿3万多元货物损失。快递公司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承运的是什么货物,不能赔偿那么多,商品并未保价,同意按照运费8倍标准赔偿。对于贵重物品的遗失,究竟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法官释法

未保价物品丢失,消费者主张按实际价值赔偿需承担举证责任

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将王先生托运的物品安全运至约定地点的义务。

现快递公司运输的物品丢失,快递公司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我国《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这就意味着,在未保价的情况下,寄件人如果主张按照丢失或损坏快递的实际价值赔偿,应该提供证据证明寄件的事实以及所寄货物的实际价值。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