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缔约包括哪些情形?
《民法典》第494条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发出合理的要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绝对方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合同自由是合同编的基本原则,合同应由当事人双方自愿订立,任何一方不得强迫他人订立合同。但是,出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民法典》规定了两种强制缔约的情形:第一种,双方强制的情形。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第二种,单方强制的情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发出要约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发出合理的要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作出承诺义务的当事人,不得拒绝对方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例如,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载客、医院不得拒绝对危重病人实施抢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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