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如何实现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第410条的规定,当债务人不能到期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主张实现自己的抵押权。根据本条规定可知,一般而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协议实现抵押权,该协议不能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如果不能就抵押权的实现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抵押权人也可以不与抵押人协商,在具备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时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关于抵押物的价格,无论是折旧、还是拍卖,法律规定都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另根据《民法典》第413条的规定,折旧、拍卖、变卖的抵押财产,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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