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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抵押担保

《民法典》实施后,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的第十九种情形

日期:2021-03-23 来源:— 作者:— 阅读:155次 [字体: ] 背景色:        

《民法典》实施后,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的第十九种情形

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不能对抗留置权

《民法典》第416条【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民法典》实施后,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的第十九种情形

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不能对抗留置权

《民法典》第416条【动产购买价款抵押担保的优先权】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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