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环境污染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刑吗?
《民法典》第1229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污染环境行为严重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且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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