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员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如何担责?
依据《民法典》第1191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劳务派遣员工在劳务派遣期间执行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过错的则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