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胡某、史某两家是邻居,胡某要装修房屋,在运送建材时,必须经过史某的院子,史某阻拦胡某搬运建材通过他家院落。这时胡某应该怎么办?
【法律解析】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本案中,由于胡某搬运建材必须经过史某家,属于《物权法》中规定的“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情况,因此胡某有权通行,史某应该提供必要的便利。胡某可与史某进行协商争取他的同意。如果史莱执意不肯,胡某可以请求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出面予以协调,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条链接】
《物权法》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