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未达婚龄而办理结婚,当属无效吗?
问:我与丈夫在去年相识,当时我才19周岁,但因生活在农村及生活所迫,我俩故意隐瞒了我未达结婚年龄的实际情况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后以夫妻名义共同开始生活,在婚后,我们经常因琐事吵架,且丈夫多次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状态下的婚姻生活,希望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了四种婚姻无效的情况: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如果现在你还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可依据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但如果现在你已达法定婚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种情况下,你只能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尹雯
![]()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