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婚姻常识

新《民法典》夫妻双方相互扶养的义务指的是什么

日期:2020-12-31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276次 [字体: ] 背景色:        

新《民法典》夫妻双方相互扶养的义务指的是什么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即夫妻之间在生活上有相互帮助、扶持的义务。具体来说,夫妻间抚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当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对方应当扶养和照顾其生活。

(2)当一方生病时,对方应当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对方有担任法定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4)当一方没有固定收入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对方应当给予必要的生活费。

如果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若对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承担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