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律师观点

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绐第三者,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吗?

日期:2021-01-01 来源:- 作者:- 阅读:61次 [字体: ] 背景色:        

新民法典关于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绐第三者,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吗?

可以。《民法典》第1060条第1款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上述规定,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者,显然不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另一方必然也是不知情,那么赠与方的行为就严重损害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以此为由,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判决第三者对受赠与的财产予以返还。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