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婚姻被撤销或宣告无效时,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
子女的法律地位不会因婚姻被撤销或者宣告无效而发生变化。换句话说,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与合法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一样。例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婚姻关系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等。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