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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违约责任

“地铁房”通不了地铁 业主怒告开发商虚假宣传

日期:2015-10-28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记者何欣 阅读:99次 [字体: ] 背景色:        

售楼广告称2015年通地铁 业主发现无此规划告开发商欺诈

王先生夫妇买房时,因看到开发商在售楼处张贴的一份“北京2015年地铁规划”后,相信小区“入住即有城铁”,并最终以每平方米1.4万的价格购置房屋。但购房后却得知,家门前根本没有地铁站。感到受骗的王先生夫妇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补偿损失6万余元。昨天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买房前

售楼处称有地铁“窦店站”

昨天上午,王先生夫妇二人一起出现在原告席上。小两口诉称,2014年4月,他们到房山区窦店镇看房时,售楼处的醒目位置有一块名为“北京2015年地铁规划”的展板,上面明确标有2015年市政府将新建城铁“窦店站”。二人随后也专门就这一问题向售楼人员进行询问,被告知政府为缓解交通压力将要开通城铁,并声称地铁站口离小区很近。

“当时那块展板的标题、版式和颜色等都和官方的‘北京市地铁运行图’特别像,所以我们也就相信了。”昨天上午开庭时,王先生说这块展板在其做出最终选择时起到了很大作用。王先生说,他和妻子都在城里上班,而房山进京的高速则是出了名的拥堵,因此夫妇二人正是看上“入住即有城铁”这一条件,才决定在该小区买房。

买房后

发现无此规划认为受骗

就在购房后不久,王先生夫妇无意中得知,北京市2015年地铁规划中并没有“窦店站”的规划。对此,小两口感到很气愤,并多次找到开发商要说法,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二人随即将开发商起诉至房山法院。

王先生夫妇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相信“入住即有城铁”,他们不可能接受每平方米1.4万元的房价。他们认为开发商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因此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按购房款的5%的比例,赔偿其损失。

开发商称

“宣传展板没有构成承诺”

面对起诉,开发商方面的代理人表示,在售楼现场展示的地铁示意图是根据2011年4月20日媒体报道的房山区常务副区长高言杰做客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所说而制作的,当时称“地铁房山线将与9号线连通,地铁房山线还将南延西进,向南串起窦店、琉璃河等”。“这是常务副区长说的话,我们不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

这名代理人同时表示,展板作为示意,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不构成出卖人的承诺,购房者买不买房,是自己作出的决定。此外,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的附件13和补充协议2中都明确写明:“售房人对小区之外环境公共设施仅为宣传”。代理人认为,既然王先生已经在这两份文件中签字,就应当视为同意开发商的上述说法,因此开发商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昨天上午,双方争执不下,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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