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06年8月,江某在某医院产下一男孩。此后,江某总感觉下身疼痛,不能行走。随后,江某到某妇科医院诊断,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原来由于其生产时宫颈出血,当班护士便将一块纱布摁在其流皿处为其止血,忘记取出。江某因此患上严重的阴道炎。针对这一结果,江某向其生产的医院讨要赔偿。医院应当赔偿吗?
【法律解析】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医院护士将纱布遗留在江某体内,违反医疗卫生法规、规范,其行为有明显的过失,并且造成了江某人身损害的后果,应当认定为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