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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但否认逃逸事实的不构成自首
    日期:2017-09-25 点击:126次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但否认逃逸事实的不构成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颁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对该文件的解读 ,成立自首的必要条件之一——“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交代的内容包括“定罪事实”、“重大量刑事实”和“影响定罪量刑的身份情况”,对此应无太大争议

  • 对审判实践中阻却抵押权优先受偿的几种情形
    日期:2017-09-15 点击:161次

    对审判实践中阻却抵押权优先受偿的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可以认为,先设定的租赁权可以阻却后设立的抵押权。

  • 消防大队委托鉴定的结论能否认定火灾原因
    日期:2017-09-10 点击:538次

    消防大队委托鉴定的结论能否认定火灾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是否准许当事人重新鉴定的申请,首先要看该鉴定是法院委托或当事人自行委托,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予准许。

  • 民政部门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吗
    日期:2017-09-10 点击:134次

    民政部门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吗《婚姻法》第11条规定,相关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可撤销婚姻。进而有观点认为,婚姻登记机关作为婚姻登记的唯一法定机关,亦有权进行无效婚姻宣告。认为根据不同情况,既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程序确认后宣告,亦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行政程序确认后宣告,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分为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两种。

  • 帮人走关系未成的所收财物是否应当返还
    日期:2017-08-28 点击:195次

    帮人走关系未成的所收财物是否应当返还。《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在有偿代理的情况下,如果受托人未能按照委托合同履行其义务的,则构成对委托合同的违反,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被告仇某承诺其可找他人帮忙让原告钟某儿子顺利通过面试,收取了费用,双方之间形成了委托法律关系。

  • 如何认定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
    日期:2017-08-28 点击:142次

    如何认定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第10条的规定,“经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显然交通事故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达成的协议解决的就是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内容,并且具有给付内容,故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 被扶养人年龄起算点从何时开始计算
    日期:2017-08-27 点击:221次

    被扶养人年龄起算点从何时开始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 事故发生超一年 能否主张交强险
    日期:2017-08-27 点击:381次

    事故发生超一年 能否主张交强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所以黄先生主张侵权责任赔偿已超过诉讼时效。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用假房产证骗银行贷款造成损失,房管局要承担什么责任
    日期:2017-08-27 点击:233次

    用假房产证骗银行贷款造成损失,房管局要承担什么责任房管局违法出具通知书和登记是行政行为,不能简单依照民事侵权理论做份额分割或补充赔偿。国家赔偿法赔偿仅限于直接损失,本案是担保合同纠纷,只有当主债务人不能履行主债务情形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前提下,房管局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迁入居住地长居的村民及未申报户口的小孩是否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款项权
    日期:2017-08-27 点击:200次

    迁入居住地长居的村民及未申报户口的小孩是否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款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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