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吗?
警察丁某和雷某接到举报后突袭一家私人会所,发现魏某和几个人在玩牌,桌子上有钱包和一些钱,认定他们在聚众赌博。鉴于大家“认罪"态度好,遂决定只当场对每个人作出罚款1 0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在当事人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当场对其收缴了罚款。请问,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吗?
律师说法:警察的处不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直接收缴罚款。具体的情况是: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在警察当场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情况下,人民警察就可以在作出罚款决定后当场进行收缴。本案例中,警察不应该当场收缴超过50元以上的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