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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赡养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收养赡养纠纷诉讼律师代理栏目: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如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隔代收养关系,养子女与养父母,送养人与收养人条件,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父母送养子女是否必须双方共同送养,如何办理收养公证等;赡养争议纠纷代理:赡养义务与赡养关系,赡养费标准,赡养费法律规定,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追索赡养费,赡养纠纷诉讼代理。

  •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应由谁担任其监护人
    日期:2013-07-05 点击:698次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应由谁担任其监护人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 婚姻家庭法中规定亲人之间有哪些扶养义务
    日期:2013-07-05 点击:268次

    婚姻家庭法中规定亲人之间有哪些扶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婚姻家庭律师解析赡养纠纷案如何申请先予执行
    日期:2013-05-04 点击:283次

    婚姻家庭律师解析赡养纠纷案如何申请先予执行李大爷和女儿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很明确,女儿应履行赡养义务,李大爷没有经济来源,生活艰难,迫切需要女儿给付抚养费,而且每个月200元的赡养费女儿也完全有能力支付,因此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 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日期:2013-05-04 点击:1383次

    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老年人的再婚问题是养老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因为老年人原来的配偶很可能先于自己去世,另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老年人需要进入新的婚姻,为自己的老年生活添加新的活力。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的发展,黄昏恋已成为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的社会现象。对于老年人的婚姻、爱情,做子女的应当理解并尊重。

  • 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
    日期:2013-04-29 点击:274次

    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国内收养公证是指公证 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发生在我国境内,并且收养关系各方均为中国公民的收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国内收养公证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要想顺利办理收养公证,首先先就要对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资格进行必要的审查。只有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人 才能办理收养公证。

  • 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够自动恢复
    日期:2013-04-15 点击:740次

    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够自动恢复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 有孩子的家庭能否申请收养孩子
    日期:2013-04-15 点击:410次

    有孩子的家庭能否申请收养孩子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五条指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第十六条指出: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养父母能否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日期:2013-04-15 点击:860次

    养父母能否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根据这条法律,我们可以知道,法律一般不提倡解除收养关系,除非特殊的情况,主要目的还是要保护各方面利益的平衡。

  • 送养人反悔时收养人如何主张权利
    日期:2013-04-15 点击:666次

    送养人反悔时收养人如何主张权利孩子送养后,生父母如果反悔,养父母可以主张权利,可以主张不予解除收养关系或者解除收养关系,同时对方如果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孩子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生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没有登记和公证的收养合法吗有什么法律风险
    日期:2013-04-15 点击:529次

    没有登记和公证的收养合法吗有什么法律风险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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