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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之如何审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及本案被告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日期:2012-03-03 点击:1220次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之如何审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及本案被告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为证据的一种,并不具有当然的证明力,与书证、物证等证据一样,其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强弱必须经过质证后由法官依职权审查认定。

  • 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之门诊病历举证责任及医疗过错责任认定
    日期:2012-03-03 点击:1371次

    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之门诊病历举证责任及医疗过错责任认定 医疗行为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并非由医疗机构承担所有的举证责任。在依据法律法规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患者和医疗机构举证能力等因素分配举证责任。对于医疗行为过错判断,首先以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标准。在医疗行为没有违反上述规定情况下,则依据事实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医疗活动时,是否已经尽到符合其相应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技能和医疗技术水平标准。

  • 受害人在养蜂专业户家门口被蜜蜂蜇伤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评析
    日期:2012-03-03 点击:708次

    受害人在养蜂专业户家门口被蜜蜂蜇伤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案评析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属特殊侵权,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赔偿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即动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动物致人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错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很显然,作为被告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诉讼之中的证明责任是由法律分配好的,证明的内容也是法律事先规定好的。

  • 人身损害赔偿抗诉案之雇佣关系和加工承揽关系责任认定
    日期:2012-03-03 点击:1444次

    人身损害赔偿抗诉案之雇佣关系和加工承揽关系责任认定 驾驶员在车辆出现故障后,找经营汽车维修部的一方维修,维修方依据自己的技术和设备,独立完成并交付成果,由定作人支付一定报酬,双方系承揽关系。在此过程中承揽人发生人身损害的,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判断双方过失时应根据各方当事人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注意标准来决定过失的轻重。

  •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是否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损害赔偿数额
    日期:2012-03-03 点击:1323次

    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是否可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损害赔偿数额 在具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断“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时,要兼顾到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在将户籍作为主要标准的同时,将居住区域、收人来源等因素作为斟酌标准。

  • 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之举证责任倒置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
    日期:2012-03-03 点击:1185次

    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之举证责任倒置和过错推定原则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历具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因医疗机构的原因导致患者病历丢失、毁弃,从而无法证明医疗纠纷的真实情况,法院可以结合案件的其他证据,推定患者主张的事实成立。

  • 雇员受雇开车被害雇主与第三人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日期:2012-03-03 点击:1086次

    雇员受雇开车被害雇主与第三人连带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因第三人的侵害遭受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也可以请求雇主赔偿。当第三人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受害人还可以请求雇主赔偿,雇主应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而不是补充赔偿责任。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以双方合意签订为前提条件
    日期:2012-03-02 点击:517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否以双方合意签订为前提条件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没有被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只要是劳动者不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在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仍然需要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续订,无疑于使用人单位掌握缔约的主动权,不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使该条款形同虚设。

  • 医院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之医师有无过错判断标准
    日期:2012-03-02 点击:383次

    医院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之医师有无过错判断标准 医疗行为是一种对患者生命、健康伴有一定危险性、破坏性的侵袭行为,但又是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行为,故通常情况下,并不视其为侵权行为。然而,基于患者对医师的充分信赖及对医师的特殊职业要求,便产生了医师对于患者的高度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医师若疏于注意而违反义务,则其具有法律上的过错。在本案中,判断医师有无过错成为关键之一,而要判断医师有无过错,其标准就得掌握好。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之主车和挂车分别设立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额的确定
    日期:2012-03-02 点击:566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之主车和挂车分别设立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额的确定 主车和挂车分别设立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行政规章的特殊要求,在裁判中根据适法性原则,合同目的及格式条款等解释性规则,应当认定最高保险责任限额为主车保险责任限额与挂车保险责任限额之和,而非主车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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