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员工离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日期:2022-12-30 点击:102次

    员工离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原、被告签订的聘用合同第4条亦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据此原告在试用期内向被告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不违反合同约定。本案中原告报考其他单位并已进入政审程序,原告提出辞职,被告明确表示拒绝,后又出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及原告出具承诺书并支付8万元,是一个连贯的过程,相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认定原告出具承诺书时是处于补被动且劣势的一方,双方之间无任何的平等自愿、共同协商的依据。且被告主张原告赔偿8万元,未能提供赔偿标准的依据,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损失已实际发生或有极大发生的可能,故不能认定原告出具承诺书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原告并非主动、自愿向被告支付8万元赔偿,被告应返还原告8万元。

  • 浅析意思表示不明确的付款行为的性质
    日期:2022-12-30 点击:99次

    浅析意思表示不明确的付款行为的性质原告丽娜看到被告某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吸脂宣传广告后,很是心动,即去该医疗美容服务机构门诊部咨询,对于吸脂手术有了初步了解后,当即交纳该项手术费用19800元,但双方没有明确手术的具体时间,服务部也未向丽娜告知术前风险及禁忌等。后丽娜在该医疗服务部看到其他客户因手术风险问题在与门诊部协调,内心产生疑虑,遂要求退还已交手术费用19800元。医疗机构认为虽未实施手术,但丽娜支付款项的行为证明双方已达成合约,现无故要求退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只承认退款12300元,丽娜为此诉至法院。

  • 多因致死他人 交强险如何担
    日期:2022-12-30 点击:79次

    多因致死他人 交强险如何担被告保险公司在赔偿总额内优先在交强险死亡赔偿金限额110000元赔偿原告刘某后,再根据陈某某侵权所负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限额内根据保险合同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合计赔偿原告刘某(810000元-110000元)×50%×70%+110000元=355000元。

  • 乘客能否作为原告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
    日期:2022-12-30 点击:789次

    乘客能否作为原告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是责任保险的一种,又称座位险,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以此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法律关系中,被保险人依法对受害的车上人员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予以保险赔偿,保险金请求权的主体为被保险人。现行法律制度只赋予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受害第三者向保险人直接主张赔偿的权利,对其他情形应遵守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 道交赔偿案件伤残成因参与度对相关赔偿项目的认定及影响
    日期:2022-12-30 点击:153次

    道交赔偿案件伤残成因参与度对相关赔偿项目的认定及影响由于陆某对于涉案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并无过错,其年龄、体质状况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的法定情形,故对于陆某主张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全额赔偿。

  • 共同饮酒,有人发生意外,谁负责
    日期:2022-12-30 点击:179次

    共同饮酒,有人发生意外,谁负责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事理识别能力,也知道饮酒的危险性,但其缺乏自控,连续参加两场酒局并驾驶机动车,自身具有重大过失。李某体内的酒精量随着参加酒局数而累加,两场酒局与损害结果的发生均具有因果关系,故两场酒局的参加者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成立分别侵权行为,应当按过错大小承担按份责任。两场酒局的组织者赵某、周某,相较其他参与者应尽到更多的保护义务,且第二场酒局的组织者周某明知李某已喝过酒,其注意义务相较赵某更大,责任也更重。吴某虽辩称李某使用其摩托车未经过其允许,但其明知李某饮酒却还放任其驾驶机动车,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过错较酒局组织者外的其他参加者更大。

  • 儿童玩客房门锁受伤,酒店是否要担责
    日期:2022-12-30 点击:88次

    儿童玩客房门锁受伤,酒店是否要担责酒店房间门锁是酒店客房的必要设施,其存在本身并非安全隐患,某酒店也无法预计到客人会将手指塞进门锁玩耍而受到伤害,且该门锁完好并未损坏,小铭也未举证证明门锁存在设计或安装等缺陷。现其要求某酒店警示房门门锁存在危险,显然过分苛责,也超出了一般价值判断所认同的酒店行业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小铭也未有证据证明酒店存在其他过错致其受伤,故其主张酒店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小铭是一名年仅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本应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但他们放任小铭在门口玩门锁,而未加看管,未尽到监护小铭人身安全的职责,应对小铭的损害承担事故责任。

  • 席中饮酒途中出事 “理发师”之死谁担责
    日期:2022-12-30 点击:104次

    本案中,家宴主办方几次强调“吃酒的不开车,开车的不吃酒”,同桌也没有人进行劝酒。所以,在主办方的安全警示工作到位的情况下,当事人就不能坚持“谁有伤谁有理”“死者为大”的错误理念,是就是是,非就是非!

  • 儿童在酒店玩客房门锁致伤 酒店是否应担责
    日期:2022-12-30 点击:69次

    儿童在酒店玩客房门锁致伤 酒店是否应担责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安全保障义务须控制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在受害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当基于其所受损害的事实,提出赔偿义务人负有符合社会一般价值判断所认同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酒店房间门锁是酒店客房的必要设施,其存在本身并非安全隐患,某酒店也无法预计到客人会将手指塞进门锁玩耍而受到伤害,且该门锁完好并未损坏,小铭也未举证证明门锁存在设计或安装等缺陷。现其要求某酒店警示房门门锁存在危险,显然过分苛责,也超出了一般价值判断所认同的酒店行业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

  • 设立中的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劳动争议的主体
    日期:2022-12-29 点击:135次

    设立中的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劳动争议的主体公司在筹办期间招用劳动者,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依法成立后,筹办期间的工作期限计入劳动者在成立后公司的工作年限。筹办未成功,如果发起人或出资人是自然人的,在筹办期间发生的用工争议不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