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电动四轮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仅有口头约定 主播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4S店销售二手车竟是事故车 法院判决商家“退一赔三”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随着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提升,家庭自用汽车成了常见的生活消费品,而二手车市场也蓬勃发展。由于二手车的特殊性,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尤为明显,通常需要销售者披露更多专业且真实的信息,从而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雇佣期间被第三人侵权,获赔后能否继续要求雇主补偿原告亲属李某与被告张某为雇佣关系,其受张某雇佣,在工作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受到第三人王某侵害,其与王某为侵权关系,其可根据雇佣关系向张某主张权利,也可以侵权为由向王某主张赔偿,两者法律关系不同,受害人仅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起诉,原告已经以侵权为由另案提起诉讼,侵权人按照事故责任进行了全额赔偿,原告的权利已经得到保护,不得获得双重赔偿,本案中原告就同一损害再次以雇佣关系为由提起诉讼,难以得到支持,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逃避讨薪翻墙逃跑,一老板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一老板罔顾法律故意拖欠工资,甚至在有关部门组织与工人协商时翻墙逃跑。近日,启东法院对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员工跌死单位给付5万 工伤赔偿到位能否索回员工在施工过程中跌倒受伤,送往医院抢救时,单位管理人员给付家属5万元。后员工抢救无效死亡,工伤理赔到位后,单位要求家属退还,能否支持?11月22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判决驳回单位的诉讼请求。
驾驶车辆撞上路边电线杆,电力部门设置不规范需担责电线杆的设置本身并不必然引起本案的损害后果,但是事发路段电线杆位于公路用地范围内,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对公路畅通、出行安全等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故我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用地的概念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目的就是希望相关单位在设置相关设施前能够对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对技术、设计和施工方案等进行的标准的、规范的应用,而本案中所涉的电力部门未能遵循相关规定要求,故应对本案的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请假陪护病妻却遭解雇,法院:公司违法,支付赔偿金法院认为,此种特殊情况下,公司完全可以在保留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停发工资等途径化解矛盾,而不是以旷工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徐先生请假有正当、充分、合理的事由,物业公司的解除行为系违法解除,应当向徐先生支付赔偿金。
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一般发生在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公共活动领域,由于其面对的是不特定的公众群众,作为危险源的开启者和管理者,法律要求相关主体负起保障参与者安全的义务。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如是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在承袭《侵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基础上,在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主体范围将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涵盖在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可见,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均可申请,当用人单位怠于行使时,劳动者可以自行申请并积极跟进处理流程,及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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