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与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发生的损害赔偿问题。
协商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原则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自愿原则。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自愿就事故所造成的侵权赔偿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友好协商。
二是公正、合理原则。交通事故发生后,虽然侵权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受害人也不能因此而提出无理要求。
协商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程序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受害人提出索赔要求。提出索赔要求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且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二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三是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协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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