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有关制度,抚恤金分两种,即家属抚恤金和工伤抚恤金。
(1)家属抚恤金。这是发给死者家属,用以安抚死者的亲属,以及救济依靠死者生前抚养或赡养的家属的经济补助。家属抚恤金有其特定性,只有死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死者去世后才能领取。这类抚恤金具有特定的人身给付性质,不是死者的遗产范围,是属于领取该抚恤金亲属的个人财产。
(2)工伤抚恤金。这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因公负伤确定残疾的职工,用以扶助因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而退职的职工的日常生活;或发给因参加革命战争或从事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而光荣负伤、致残的军人、参战民兵、支前民工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生活扶助和优待费用。这类抚恤金属于伤残者的个人财产,如果其死亡,剩余或积累的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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