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可以免除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人的责任?
答:如果损害的发生完全是由被侵权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免除饲养人和管理人的责任。
什么情形下,可以减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人的责任?
答: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第三人的过错可以作为饲养人、管理人的免责事由,但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修改了该规则。即由于被侵权人的重大过失引起损害发生的,需要斟酌被侵权人的过失与侵权人过失的程度,作为减轻或者免除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的责任的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