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诉王某某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入库编号:2023-07-2-016-001
裁判要旨: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非亲生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支出的抚养费,并请求另一方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条、第1043条、第1085条、第109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5条
一审: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2021)甘0423民初2631号民事判决
二审: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甘04民终1582号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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