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离婚损害

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24-03-28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刘某某诉王某某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的,可以请求返还抚养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入库编号:2023-07-2-016-001

裁判要旨: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婚生子女非亲生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返还为抚养非亲生子女支出的抚养费,并请求另一方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关联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条、第1043条、第1085条、第109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5条

一审: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人民法院(2021)甘0423民初2631号民事判决

二审: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甘04民终1582号民事判决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