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尚有继承人且继承人并未明确声明放弃继承权时,申请人申请指定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何某、平江县汉昌街道天岳村村民委员会遗产管理纠纷案
案号:(2022)湘0626民特13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认为,经审理查明,在赖某某去世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赖某某妻子洪某某,儿子赖某1,女儿赖某2在何某诉洪某某、赖某1、赖某2、平江县三江铜业有限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中,已在庭审过程中表态自愿放弃继承赖某某的遗产。而尚在的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中赖某3、赖某4并未明确声明放弃赖某某遗产的继承权。因此,申请人何某申请指定平江县汉昌街道天岳村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不符合继承人全部放弃的条件,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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