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意见认为可认定工伤的2种情形
人社部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中明确以下2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一)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
(二)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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