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支付条款不应作为买方拒绝支付货款的抗辩理由
裁判要旨
买卖合同中的背靠背支付条款,是指买方与卖方在合同中约定,买方在收到第三方付款后,才能向卖方支付货款。买方以合同中约定了背靠背支付条款,第三方未向其付款为由提出抗辩,拒绝向卖方履行付款义务的,应不予支持。
本案案号:(2022)京0106民初7907号,(2023)京02民终2631号
案例编写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王若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