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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动物致害

委托他人看管宠物致人受伤 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2-04-30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未知 阅读:318次 [字体: ] 背景色:        

在许多动物伤人时,狗的主人并不在现场。不过按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动物的饲养人或者是管理人。因此法院最终仍判决动物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动物主人雇佣的保姆或临时雇工代为管理动物,因未能有效管束动物造成他人损害,这种情况下的责任人应当是雇主,而非临时管理人员。很显然,保姆或临时雇工并非动物的实际饲养人或者是管理人,也不是动物的所有人,其只是受雇而行使管理职责,因此,动物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由此,法官提醒,作为宠物饲养人应当加强对宏物的管理和约束,防止其对他人的伤害,以造成不必要的纠纷,给他人带来伤害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尽的烦恼。当然作为其他人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有伤害能力的宠物犬之类的动物要有防范意识,避免自己受到伤害。总之,全社会成员都应互相理解,共同努力,让宏物与人类和谐共处,也让人与人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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