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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抵押担保

《民法典》实施后,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的第四种情形

日期:2021-03-23 来源:— 作者:— 阅读:168次 [字体: ] 背景色:        

《民法典》实施后,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的第四种情形

不动产抵押登记簿抵押物记载不清晰,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抵押权人”无权申请执行“抵押物”。

裁判要旨:不动产抵押登记簿对于抵押财产的记载必须具体、特定、清晰,否则,不动产抵押登记簿即使记载“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也不能就抵押财产享有抵押权,无权申请执行“抵押物”。案件来源:《新疆聚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杨新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2253号】

《民法典》实施后,抵押权人不得行使抵押权的第四种情形

不动产抵押登记簿抵押物记载不清晰,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抵押权人”无权申请执行“抵押物”。

裁判要旨:不动产抵押登记簿对于抵押财产的记载必须具体、特定、清晰,否则,不动产抵押登记簿即使记载“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也不能就抵押财产享有抵押权,无权申请执行“抵押物”。案件来源:《新疆聚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杨新建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2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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