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收养小孩
答: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六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同时,根据该法第八条的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此外,该法第九条还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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