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子女放弃继承权可以不尽赡养义务吗
赡养和继承权的放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为一谈。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及精神上的慰藉。根据《宪法》第49条第3款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赡养人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是必须履行的,除非赡养人无力赡养,否则是无条件的。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接受还是放弃。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放弃继承权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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