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收养人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四条的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査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闲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此外,根据该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