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赡养纠纷应当将所有义务人列为被告
问:我有四个儿子,老大务农,老二、老三在城里上班,老四仍在读大学。以前我一直是与老大共同居住,由老大照顾我的日常生活,老二按月给付钱款,老三不定时给付一些钱款,老四打工赚钱还得供他自己读书生活所以也不指望。现在因为我年老多病,找老三商量让他今后按时给付一定钱款,但被老三拒绝,所以想起诉老三要求增加赡养费用,找同村马某代写起诉书。马某写完起诉书后,我发现起诉书将我四个儿子均列为被告,逐要求马某更改只列老三为被告,马某却说起诉赡养纠纷必须把所有子女列为被告。我只觉得老三没有尽赡养义务,不想起诉其他几个儿子,怕他们有意见。请问我不能只起诉老三吗?
答:不行。在法律上,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所以你起诉赡养纠纷必须将所有子女列为被告。当然,现实中确实存在把已经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列为被告起诉导致矛盾的状况发生,所以你可以提前跟其他几名子女事先沟通告知法律如此要求取得他们的理解,毕竟你的诉讼请求只要求老三尽赡养义务,他们一般也应该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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