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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举行了结婚仪式,男方与另一妇女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日期:2017-11-14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94次 [字体: ] 背景色:        

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举行了结婚仪式,男方与另一妇女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

典型案例

2009年5月,曲某(男)与其同村的许某(女)建立恋爱关系,2010年 12月18日,在双方父母的操持下,曲某与许某按当地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当时曲某22岁,许某只有19岁。2011年6月22日,许某生育一女孩。因为曲某的父母都想抱孙子,不喜欢女孩,因此许某母女遭到冷遇。此后,曲某经常借故与许某吵架2012年3月,许某一气之下抱着孩子回娘家了。同年6 月,许某获悉曲某与另一女性结婚并办理结婚登记。曲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法律解析

本案中,曲某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形成必须以有合法婚姻关系为前提。曲某尽管与许某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结婚登记,而且当时许只有19岁,未达法定婚龄,故不存在合法婚姻。因此,曲某与另一女性结婚并办理结婚登记不构成重婚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条禁止重婚。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第十六条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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