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婚姻常识

最新《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日期:2020-12-29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99次 [字体: ] 背景色:        

最新《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社会上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嫁给军人后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传言,让很多人不敢和军人结婚,可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民法典》第1081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军人婚姻家庭的稳定,免除军人的后顾之忧,但并未完全限制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是可以请求离婚的。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下:(1)现役军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现役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现役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并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如强奸、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