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撤诉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