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停在小区指定位置被划伤,能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问:我们小区因入驻人不多,且小区地下车库仍处于装修中。因此,小区物业暂时对小区内所有入驻业主的车辆免费开放地下车库停放。主要是在地下车库划定一块指定区域,专门停放私家车,我们业主没有交停车费,主要是发卡的形式保障车辆出入车库。现在我车子停放在物业指定的区域,被人无故划伤,能否据此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赔偿?
答:你好,不可以。小车停在小区指定位置被划伤。若物业公司对业主停放的车辆收取了保管费、泊位费等费用,就与停车业主形成有偿保管合同关系,如发生车辆毁损、丢失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物业公司对停放的车辆没有收取费用,但采取发卡、登记等管理措施的,则物业公司与停车的业主之间形成无偿保管合同关系,如发生车辆毁损、丢失,物业公司只有在存在过错或重大过失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才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小区物业公司如若不存在重大过失或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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