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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交通事故 >> 赔偿主体

机动车驾驶员作为雇员,发生交通事故时的损害赔偿义务人

日期:2012-01-12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中国损害赔偿维权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中国损害赔偿维权网 阅读:185次 [字体: ] 背景色:        

机动车驾驶员作为受雇人时实施雇佣行为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是行为人,但机动车的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是机动车所有人,应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驾驶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当与所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已经明确雇主与雇员的责任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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