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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拼装车撞伤,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日期:2015-06-09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阅读:193次 [字体: ] 背景色:        

被拼装车撞伤,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我今天在路上看到一辆好奇怪的车,那车是拼装的,突然那车撞上了我。我向车主索赔,但车主说这是他刚买的新车,是拼装人没弄好才会意外撞上我的,这车没有保险,我可以把拼装人和肇事者一并告上法庭吗?

答:拼装汽车是国家禁止的一种非法生产汽车的行为。1985年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汽车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和1985年中国汽车工业公司、公安部、交通部、全国控办发布的《关于加强汽车年度生产计划和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都规定:严禁拼装汽车。

该车的转让人明知该车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拼装车而转让,该车的受让人明知该车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拼装车而受让,您可以将该拼装车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一并告上法庭,且他们对您的损害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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