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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动物致害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日期:2012-02-14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73次 [字体: ] 背景色: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释义】本条规定了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近些年来,随着饲养宠物人群的不断增多,社会上无序养犬、违规养犬的情况日益突出,特别是狗咬伤人的事件逐年呈上升趋势。基于此问题的严重性,为维护百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侵权责任法对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作了严格的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并未规定免责事由,即使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不能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例如,狗的主人携狗乘电梯,没有给狗戴嘴套,一个小孩子拿出香肠去喂小狗,被狗咬伤。这时就不得以小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认定监护人有过错,全部责任应由狗的主人承担,因为狗的主人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给狗戴嘴套。
一、国内的相关规定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仅要对动物本身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山东、辽宁等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石家庄、长春等近七十个城市颁布了养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养犬管理规定是一部协调养犬者与非养犬者、养犬者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关系的法规。各地的养犬管理规定不仅对人们普遍关注的养犬收费、携犬乘梯、养犬遛犬范围、管理处罚等问题作了规定,最主要的对于饲养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例如:(1)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人犬袋、犬笼。(2)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35-48厘米的大型犬种,如莫犬、猎狐犬、澳洲牧羊犬、松狮犬、斑点狗等。(3)主要区域和道路禁止遇犬。饲养人不得携犬进人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一、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将犬装人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除此之外,养犬规定还对犬伤人后的救济措施作了规定:(1)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者送到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过错,致使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或者第三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2)对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对在禁遇区遇犬、携犬进人公共场所或者携犬乘坐交通工具的;违反规定携犬出户或者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电梯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二、国外饲养动物管理情况介绍
1.养狗必须办理证件上“户口”
美国、德国、日本和新加坡等国的大部分地区都要求狗主人为他们的宠物狗办理许可证,许可证章(狗牌)必须牢固地缚在狗的颈圈上。许可证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第一,表示狗是健康的,已经注射过狂犬病疫苗,不会对周围的人造成健康上的威胁;第二,记录了主人的情况,当狗走失的时候,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它顺利找狗的主人。
2.对狗进行培训及管理一在德国养狗是让狗主人提心吊胆的事。为了让狗有良好的行为,绝大多数养狗人都把狗送进狗学校培训,然后才带狗到公共场合,狗在狗校里要学会与人礼貌相处,尤其不能对儿童有攻击行为。狗校还教狗有良好卫生习惯,遵守交通规则。而且各州还对狗人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作了规定,狗不得破坏公共卫生,狗主人必须随时能控制狗,柏林市规定,在人多的公共场所,必须用不长于2米的绳子牵着狗。在室内、公交场合牵狗绳不得长于1米。狗不准进人儿童游戏场所,不能进人供人休闲、躺着的草坪,不能进人游泳场地和其他标明狗不得进人的场所。各州法律都对养危险性狗有特别限制,明确规定危险狗的范围。18岁以下的人禁养此类狗,不得将其交给没有这方面资格的人看管。有独立住宅的人才能养危险性狗,房周围要有保护措施,并悬挂警示标志。在多家居住的住宅房、楼房里严禁养这种狗。饲养危险狗必须有资格证明,对狗主人的身体、品行、精神状态、狗知识及具备控制这种狗的能力,都有规定。这种狗出门时必须佩戴审批标志、戴口套,用不超过2米的绳子牵着,狗主人要携带相关证明,以备查验。
美国的法律规定,不管是什么狗,只要长着嘴巴还有4条腿,就必须给它在脖子上套一个链子。美国人常说,买一只狗,就是买了很多责任。
新加坡规定,在公共场所,狗主人必须给宠物犬系上皮带,巨型犬除系上皮带外还要戴上口套。
3.责任保险
德国很多城市和州都规定,养狗人必须为狗上类似于机动车的强制保险,用于赔付因狗造成的损失。一旦狗肇事,小至咬坏衣服,大到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他人伤亡,保险公司应先行赔付。鉴于德国养狗人的责任越来越大,德国养狗人协会建议养狗人为狗上更高的保险,不低于500万欧元赔偿额。通常养狗人每年为狗缴75欧元至270欧元保险费。如柏林规定,养狗人要为狗上不低于100万欧元赔偿额的保险。具有危险性的狗还要多付30%以上的保费。另外,除了警用、导盲犬等服务功能的狗,养狗人要交狗税,在柏林养第一只狗每年交税为120欧元,第二只狗则要再交180欧元,不许再养更多的狗。
新加坡还对饲养巨型犬作了特别规定。巨型犬的主人除了必须为犬投保10万新元(约合50万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责任险外,还必须提供5000新元的保证金。在犬死亡或者离开新加坡后,保证金将会如数退还,但如果犬主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收缴。
美国每年发生约500万起狗咬人的事件,致使80万人到医疗机构治疗,其中又有6000人需要住院治疗。由此引发的损失每年约10亿美元左右,其中保险公司赔付3亿多美元,其余主要是由狗主人们承担。狗主人们每年赔出7个亿。美国很多州的法律规定,在没有过错、没有故意招惹狗的情况下被狗咬伤,狗的主人承担全部的责任。伊利诺伊州的法律还明确规定,受害者可以得到:第一时间紧急治疗的费用;未来消除或减少伤疤产生的医疗费用;还有心理治疗、误工补偿等一系列的费用。
4.处罚措施
在德国,违反“狗规”者可能被判罚数万欧元。勃兰登堡州规定,如上街不采取安全措施最高可判罚5万欧元;未经允许就饲养、训练、繁殖、出售危险狗的也可判罚5万欧元;在公共场所对狗看管不力的,可判罚1万欧元;养狗不及时申报的判罚1万欧元。
在新加坡,如果违反规定,农粮与兽医局有权扣押犬只,并对狗主人处以最高500新元的罚款或者吊销养狗许可证。此外,如果狗过度吠叫造成滋扰,或者导致他人受伤,或者狗主人唆使狗攻击他人,或者狗弄污了环境,狗主人都会依法受到罚款、吊销或者宪法更新养狗许可证的惩处。此外,如果狗主人有遗弃狗等的行为,狗主人也要依法受到惩处。信息化时代的今天,饲养动物早已不像是农业社会时代,动物只是充当劳动力,是一个家庭不可或缺的生产工具,它的生产价值已在逐步下降。家庭饲养宠物,是因为宠物可以给动物饲养人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如果要饲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否则,应当承担严格的侵权责任,这也是侵权责任法所体现的社会公平和正义。因此说,在损害与危险有关时,让动物饲养人承担严格的责任,这样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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