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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 受害人过错作为减轻被侵权人责任的抗辩事由,应当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日期:2012-04-21 点击:655次

    受害人过错作为减轻被侵权人责任的抗辩事由,应当具备哪些构成要件 在受害人有过错的心理状态支配下,受害人必须实施了某种具体行为。该行为不一定必须是积极的作为,比如,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受害人故意挑逗激怒侵权行为人所饲养的狗,造成狗将其咬伤。该行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比如,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受害人的行为虽然不一定要具有违法的性质和程度,但是至少从为自己的安全等利益的考虑或者基于正常的伦理的考虑是不适当的行为。但是这种受害人行为一定不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合法行为。

  •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中受害人过错的抗辩事由具体包括哪些种类
    日期:2012-04-21 点击:570次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中受害人过错的抗辩事由具体包括哪些种类 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不包括受害人过失。亦即侵权行为人不能将受害人过失作为抗辩事由。侵权责任法第七十条规定,民用核设施的经营人在发生核事故的情况下造成他人损害的,只有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前提下,才能免除责任。如果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失,哪怕是重大过失造成的,也不能减轻民用核设施经营人的责任。

  • 侵权损害赔偿中受害人过错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日期:2012-04-21 点击:231次

    侵权损害赔偿中受害人过错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受害人重大过失,是指受害人对于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毫不顾及,疏忽大意,导致了自身的损害。如果损害完全是由被侵权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侵权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则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场合下,因侵权行为人不具备过错要件,所以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场合下,且被侵权人的重大过失是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全部原因,则应当免除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 侵权责任中什么是受害人过错?
    日期:2012-04-21 点击:415次

    侵权责任中什么是受害人过错 受害人过错,是指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不是由于加害人的过错,而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而发生。一般情况下,侵权损害都是由于加害人具有过错而导致。如果加害人与受害人对损害都有过错,则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如果仅仅是受害人过错,则可以作为被告一方的独立的抗辩事由。

  • 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过错相抵规则的适用及其构成要件
    日期:2012-04-21 点击:351次

    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过错相抵规则的适用及其构成要件 过错相抵规则是指在损害赔偿之债中,由于赔偿权利人自己有过失,而减轻侵权行为人赔偿责任的规则。适用过错相抵应当考虑三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受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发生或扩大的共同原因。也就是说,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受害人本身的行为共同促成了一个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受害人的行为无须达到违法的程度,但是要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实施的在道德伦理的角度来看不当的行为。

  • 侵权损害赔偿案中有哪些方法可以达到抗辩的目的
    日期:2012-04-21 点击:106次

    侵权损害赔偿案中有哪些方法可以达到抗辩的目的 如果法律要求原告证明因果关系存在,被告只要提出符合生活常识或者科技原理的合理怀疑,就可能动摇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法律要求被告来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也就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被告只要找到证据说明因果关系难以存在即可。这种方式虽然不能够使被告完全免除或者减轻民事责任,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法官的判断,使法官因为存在疑虑而难以做出确定的判断,从而促进双方调解,达到最大限度减轻被告的侵权责任的目的。

  • 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抗辩事由有哪些分类?
    日期:2012-04-21 点击:315次

    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抗辩事由有哪些分类 抗辩事由可以分为一般抗辩事由和特别抗辩事由。前者是指损害虽然是被告的行为所致,但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这种事由与阻却违法事由相同。比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职务行为等。后者是指损害并不是由被告的行为所导致的,而是由一个外在的独立于被告意志与行为之外的原因所造成的。比如,意外事件、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等。

  • 侵权损害赔偿案中抗辩事由的法律特征?
    日期:2012-04-21 点击:393次

    侵权损害赔偿案中抗辩事由的法律特征?抗辩事由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已经发生了的事实,不能是尚未发生的主观臆测的情况。仅仅表明某种损害实际并未发生,或者仅仅是否认原告并不存在请求权,或者是指出原告的损害范围不确定、计算不准确等,而没有相应的客观事实做支撑,只能说明被告在抗辩,不能认为是抗辩事由。

  • 侵权损害赔偿律师说法什么是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抗辩事由?
    日期:2012-04-21 点击:403次

    侵权损害赔偿律师说法什么是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抗辩事由 侵权责任法中抗辩事由是由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派生出来的。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显然就有不同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所以,抗辩事由针对不同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具有不同的抗辩事由。一般来说,只要受害人不能证明构成某一侵权行为的各个要件,被告将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侵权案件中有任何一个构成要件不能具备,均属于免责事由,被告都可以因此而不承担民事责任。

  • 侵权损害赔偿法律救济之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救济
    日期:2012-04-20 点击:136次

    侵权损害赔偿法律救济之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救济 所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指对于被盗之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权利人得请求返还。对于商业秘密文件资料之复制品,权利人不得依此请求权返还。但不赋予权利人享有复制品返还请求权,无异于放纵侵权行为发生或侵权状态继续存在。商业秘密权利人得请求损害赔偿。数人共同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实质上。与共同侵权行为之法理无异,商业秘密所有人遭受数人共同侵害时,自可依此法理,以该数人为被告,请求负连带赔偿责任。我国是否应该建立相应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请求权制度? 笔者认为,考虑到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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