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抗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抗辩,是指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请求,提出的一切有关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狭义的抗辩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请求,通过提出抗辩事由而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抗辩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侵权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在侵权责任法中,抗辩事由是针对承担侵权责任的请求权而提出来的,所以,在侵权责任法中将其称为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事由。
侵权责任法中抗辩事由是由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派生出来的。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显然就有不同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所以,抗辩事由针对不同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具有不同的抗辩事由。一般来说,只要受害人不能证明构成某一侵权行为的各个要件,被告将不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侵权案件中有任何一个构成要件不能具备,均属于免责事由,被告都可以因此而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抗辩事由是指构成要件之外的能够使被告减轻或者免除民事责任的事实。也就是说,某些行为虽然符合了某一具体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但是因为存在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抗辩事由而应该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减轻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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