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侵权损害赔偿与违约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适当地履行自己依照合同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它既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又是一种违法行为。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违约损害赔偿有自己的特点:一是违约的损害赔偿是违反合同行为引起的民事责任的民事法律后果,这种民事责任的成立必须以合同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二是违约的损害赔偿在赔偿方式上有一定的任意性,违约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的损失和间接的损失,而间接损失往往很难判定,所以合同当事人对损害的赔偿方式既可以在合同中以违约金的形式予以确定,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法合同所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是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之什么是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或不履行债务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对权利人来说,损害赔偿是一种重要的保护民事权利的手段,对义务人来说,是一种重要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①损害赔偿包括侵权损害赔偿和违约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人对因依法应归责于他的行为造成受害人的财产和人身损害,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补救义务的民事责任。
什么是返还财产?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返还财产?适用返还财产责任方式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适用返还财产的请求权人必须是财产的合法权利人,一般是物的所有人,有时也可以是物的合法占有权人。与此相应的,受害人请求返还财产的对象只能是财产的非法占有人。即在适用返还财产责任方式时,必须明确确定受害人在提出请求时是否是该财产的所有权人或合法的占有权人。因为返还财产的前提是请求权人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或合法占有权人,所以返还财产主要是指财产占有权的转移。即要将财产转移到请求权人的控制之下,才能认为已经实际承担了返还财产的责任。
什么是消除危险?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消除危险?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性,也就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尚未实际发生。比如,某楼住户发现其旁边四层建筑出现明显的倾斜、裂纹,而且楼顶经常向下掉落水泥砖块,认为这一建筑属于高危建筑,随时会影响到自己的出行安全,虽然该建筑没有实际造成危害,处在危险中的潜在受害人仍然可以请求法院判令该建筑所有人排除妨碍。
什么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什么情况下适用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停止侵害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但是要以侵权行为正在进行或延续为适用条件。只要行为人实施的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的行为一直处在持续过程中,受害人就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请求法院判决侵害人停止侵权行为,也就是要求侵害人不实施侵权行为。这一责任方式能够及时制止侵害行为,防止损害结果的扩大。除妨碍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使他人无法行使或者不能正常行使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排除妨碍权益实施的障碍。
侵权责任方式可分为几种类型?侵权责任承担的适用原则是什么?侵权责任方式的目的是救济受害人被侵害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要根据受害人被侵权行为侵害受到的实际损失情况适用相应的侵权责任方式,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依据法律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的精神选择最适当的承担责任的方式。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例如,行为人甲非法占有受害人乙的房屋,并造成了该房屋的损害,就可以在责令其返还财产的同时,要求其向受害人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
什么是侵权责任方式,对侵权责任方式有哪些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方式是指行为人被认定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下,依据侵权责任法应当承担的与其所实施的侵权行为和救济侵权行为受害人相适应的民事责任方式,即侵权行为人因其侵权行为所应当承担的具体的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方式是侵权行为人落实侵权责任、向受害人负责的具体方式。
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中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没有限制高度危险责任的具体适用范围,即只要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就要承担无过错责任,从而使得高度危险作业的内涵和外延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扩展。如果出现新的高度危险作业,可以根据实践需要,通过单行法、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等方式,予以扩大适用。
无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有何区别?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仅适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构成责任的要件不同。过错责任原则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必须完全具备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特别是以具备主观过错为必要条件;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构成民事责任的条件。
损害赔偿律师解析无过错责任是否等同于绝对责任?无过错责任并不是绝对责任,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中,如果法律规定有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事由,行为人也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比如,在产品责任案件中,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可以免除产品制造者的侵权责任;在高度危险物致损案件中,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可以免除高度危险作业人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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