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否包括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者 对于这些不同形式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应当区别其社会危害性,进行区别处理。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有配偶者姘居、通奸者可通过道德谴责及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如果第三者实施违法行为,侵害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可以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何时行使?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在离婚时未提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之诉。本文认为此种做法很合适,因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宗旨在于填补损失,慰抚无过错方的精神,并制裁违法行为,应仅限于在离婚时行使请求权,这样可以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
甲某在乙娱乐城消费,与丙某生争执,被殴受伤,乙娱乐城是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丙某殴打甲某致其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经营者对娱乐场所具有支配和控制力并从中获利,负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义务,包括在第三人介入侵权发生时负有提供与其活动相适应的预防第三人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娱乐城在争执发生时,未尽与其营业相适应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在侵权行为人赔偿不足、无力赔偿或者下落不明时承担补充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1.行为人负担安全保障义务。2.行为人过错未尽安全保障义务。3.受害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遭受了损害。4.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这里因果关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受害人遭受的损害须是完全因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的,没有第三人行为致害的因素在内。二是受害人遭受的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但是如果安全保障义务人尽到义务受害人就可能不会遭受损害。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哪些损害赔偿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人未尽到防止他人遭受第三人侵害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比如,顾客人住宾馆,因宾馆保安未尽到安全检查义务,使得醉酒的外来人员进入宾馆失手将顾客打伤。宾馆应当在侵权行为人赔偿不足、无力赔偿或者下落不明时承担补充责任。
婚姻法对夫妻个人财产范围的规定及离婚中如何保护自身的财产法律探析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因此,世界各国立法通常都将婚后一方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划归为夫妻一方所有,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之审判实践中对共同房屋的分割对策 以婚姻登记时间为界限区分夫妻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在婚姻登记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为共同财产,不管时间的长短,在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分割夫妻财产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部分产权房屋是指职工对享受政府或企事业单位补贴而购买或建造的房屋所拥有的产权房。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由于未取得房屋产权,承租权属于债权而非物权。承租权产生于承租人与单位或房管所之间的协议,涉及到第三人,不是夫妻个人财产,也非夫妻共同财产,因而该房屋不能处理,但承租权可以处理。
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法律问题探析 离婚过错赔偿是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真构成要件如下。1、请求人和被请求人须是离婚的双方,且诉请求须在离婚时,或离婚后提出,2、请求入须无过错,3、被请求人背离了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而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之一。4、该行为须是离婚的原因。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相比)笔者认为;1、婚姻过错赔偿以赔偿请求人无过错为前提将导致实践中夫妻双方混合过错时无法可依。为适应人们由较高法律意识向较高法律素质变化的现状。《婚姻法》关于婚姻财产及过错赔偿的规定要不断修改,才能与动态的社会形成一个有序的良性循环。
婚姻家庭律师解析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
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应如何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工作人员因执行任务致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属于劳务派遣的,且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应由其承担补充责任。由于工作人员是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从工作人员的工作中获取一定的利益。因此,工作人员因工作所产生的风险,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相比,一般经济能力较强,让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在选任工作人员时能尽到相当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